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準備下列材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餐飲服務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及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
6、確保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
8、員工參加食品安全培訓情況及有效健康體檢證明及復印件;
9、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程序如下:
1、申請:申請人向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窗口”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有錯誤,可以當場補正的,允許申請人當場補正;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將補正的全部內容告知申請人。壹次需要當場補正的,發給申請人補正材料通知書;補正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人按照規定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並發給補正材料通知書。他決定接受餐館服務許可證。
三。審查: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範》組織現場檢查驗收。
4。決定:現場審查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並書面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的權利。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
5。許可: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現場核查符合法定條件和標準的,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行政許可和發放餐飲服務許可的決定。
擴展資料:
《餐飲服務許可證》辦理註意事項
1、150方以下的面積的小型餐館不需要辦理消防和環評。
2、150方以上的面積餐館則需要先到環保部門申請環境評估,還需向公安局防火科申請消防評定。兩者通過者才有申請餐飲證的條件。
3、食品攤販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執行。
4、《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載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類別、許可證號、發證機關(加蓋公章)、發證日期、有效期限及備註等內容,有效期為3年,免費辦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餐飲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