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以涵蓋哲學、歷史、文學、生物學、古代神話和風俗的文化內容為背景,縱論了從原始社會到現代社會的歷史演變中,婦女的處境、地位和權利的實際情況,探討了女性個體發展史所顯示的性別差異。
此書被譽為“有史以來討論婦女的最健全、最理智、最充滿智慧的壹本書”,甚至被尊為西方婦女的“聖經”,被譽為“女性聖經”。?
創作背景
法國大革命盡管響亮地提出了“天賦人權”的口號,但那只是男人才享有的權利。不論是制憲會議的溫和派還是國民公會的激進派,在他們高喊“平等”的同時,都壹致堅持婦女應回到家庭和廚房中去,履行“造化”所要求她們的賢妻良母的職責”。
1804年頒布的《拿破侖法典》,更是完全把婦女排斥在公民資格之外。其中的第213條明確規定“婦女應該服從她的丈夫”,婦女的經濟、社會活動必須經過丈夫同意,家庭財產嚴格由丈夫支配。法國婦女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直到1944年戴高樂臨時政府時期才遲遲獲得。
這不僅比其他歐美國家落後了壹大截,甚至遲於亞洲的斯裏蘭卡等國家。壹方面兩性不平等的現象相當嚴重和普遍,另壹方面女權運動的發展卻滯後於其他國家。譬如美國,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女權運動就已轟轟烈烈地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