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武漢長江隧道通行時間
每日淩晨5時至次日淩晨1時。
二、武漢長江隧道通行規則
1、長江隧道通行時間內禁止行人和下列車輛通行:
(1)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車輛;
(2)自行車、畜力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板車、手推車等非機動車;
(3)摩托車、拖拉機、農用車、貨車和輪式、履帶式專用機械;
(4)超過長江隧道限載量(即20噸)、限高度(即3.8米)、限寬度(即3米)標準的車輛;
(5)影響長江隧道內通行安全的其他車輛。
2、非通行時間內,除長江隧道運營單位養護維修和保潔車輛外,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任何車輛不得通行。
三、車輛通過長江隧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限速行駛,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禁止使用遠光燈,禁止隨意變更車道;
2、禁止超車、倒車、掉頭、逆行和違法停車;
3、禁止鳴喇叭;
4、法律、法規、規章的其他相關規定。
四、在長江隧道內禁止下列行為
1、運載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2、強行沖闖長江隧道;
3、聚眾堵塞長江隧道交通;
4、抽煙和使用明火;
5、隨地吐痰、亂貼亂畫或者向車外拋灑物品;
6、其他影響長江隧道安全以及環境衛生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
第三條1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有關部門對城市建設項目進行交通影響評價,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劃,確定管理目標,制定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