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壹,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職業資格及工作能力;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
7.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市)、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幹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含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取得的軍隊院校畢業證書);
8.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9.符合報考崗位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招聘對象、範圍及要求
1.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均可報考,招聘崗位中未註明戶籍要求的,戶籍不限;
兵團戶籍人員按照行政區劃和工作所在地可視為當地戶籍(生源);駐當地部隊現役軍人、在當地縣鄉工作的各類國家工作人員、援疆幹部、當地戶籍人員的配偶和子女可視同關系人工作所在地戶籍(生源);在當地服務的大學生西部計劃誌願者、“三支壹扶大學生”,可視為服務所在地戶籍(生源);均可報考專門面向塔城地區戶籍(生源)或當地戶籍(生源)招考的職位;
2.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範圍(涉及服務期限的均含試用期):
(1)受刑事處罰、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參加“5%人才儲備編制”“特崗教師”“赴援疆省市培養學員”等招聘考試或“定向免費師範生”、“定向免費中職生”、“定向免費醫學生”,已簽訂服務協議服務期未滿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
以上就是新疆事業編考試報名條件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