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管理費高了的問題,這個不好說,武漢市物價局對商用、辦公的物業管理價格采取的是“協議價格”而沒有“指導價格”換句話說,就是物價局對這個價格,只要雙方談定就可以了的意思。不過如果覺得實在是高,找武漢市物價局去反映,物價局多少會給物業公司壹點壓力的。
2、物業公司沒有開發票的問題,是物業公司的問題了,可以到工商投訴。
3、雇傭60、70的人做保安,也是不行的,也可以進行投訴,可以到區公安局的保安公司進行投訴。不過這基本只能給物業公司造成壹些麻煩,或者是換保安。而不會導致降低物業管理費。
4、物業管理費裏面應該含有保安費用的。這是房地局和物價局聯合發文規定的,不能另外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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