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斑马线基本长度为3米--5米。每条斑马线的宽度应为45或60厘米。斑马线的宽度还可以根据行人数量以1米为一级包装加宽,行人 越多的地方,斑马线越宽。
2、在一段路上,斑马线的设置间隔一般为150至500米,合理的设置间距为350~400米。 ,最好每年350至400米设置一段斑马线,方便行人通行。
3、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规划制定行人过街线路, 设置提示标志。根据规划,在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上设置盲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 五条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
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线和交通警察指挥。
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 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语音、醒目、准确、方便。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整、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 调整换装、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第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第三条工具道、非工具道和人行道 的,工具、非工具、行人实行分道通行。不区分工具道、非工具道和人行道的,工具在道路中间通行,非工具和行人在道路大象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