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空運出口涉及的主要單證有以下:
1、國際貨物托運委托書;
2、報關委托書;?
3、出口報關單(加蓋出口經營單位的報關專用章);
4、裝箱清單(加蓋出口經營單位的公章);
5、發票(加蓋出口經營單位的公章);
6、銷售合同(加蓋出口經營單位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7、承攬出口貨物協議書;
8、出口貨物通關單(商檢證)如需要的話;
9、其他的報關單證。
二、空運貨物出口運輸流程如下:
(壹)訂艙
1、貨運代理根據發貨人的“訂艙委托書”,向航空公司訂艙 。
2、商檢:貨運代理將檢查委托書內容是否齊全,了解貨物是否要做商檢,並對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進行協助辦理。
3、操作員向航空公司訂艙(分網上訂艙和紙質書面訂艙)。訂艙時需要提供貨物明細:體積,毛重,件數 。落實航空公司的航班、艙位和壹些特殊條款與客戶和客人所要求的是否壹致。
註:商檢
①單證:發貨人必須出具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托書(由報關行或貨代提供)。
②向商檢預約查驗時間。
③檢驗:商檢局將抽取貨物樣品或現場評定,做出審核結論。
④放行:檢驗合格之後,商檢局將在“報檢委托書”上做出認證。
(二)核對空運運單
1、空運運單是作為空運報關單證中必需的文件之壹,貨入倉前,操作員必須先跟客戶核對好發貨人、收貨人、英文貨名三方面資料。
2、操作員根據航班情況與貨物備妥情況安排貨物入倉時間和做好報關資料銜接事宜。 報關資料和隨機文件要隨貨送到機場或比貨先快遞到機場報關部。
註:應具備報關資料:
A:清單、合同、發票、手冊、核銷單、機電卡等。
B:填寫報關委托書並蓋章及蓋章空白信紙1份以備報關過程中備份 需要,交由委托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C:確認是否具有進出口權以及產品是否需要配額(如果要,則需辦理配額許可證)。
D:根據具體的貿易方式將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備文件交由委托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三)辦理入倉手續
1、接貨前準備事項。貨到機場貨站前,機場入倉人員做好入倉用的“托運書”、安全證明書、空運標簽,貨物到倉後,檢查貨物完好後即可在貨物的外包裝上貼標簽,量尺寸、過磅之後貨站將整單貨物的實際重量以及體積重量寫入“可收運書”,加蓋“安檢章”“可收運章”以及簽名確認。
2、繕制運單。根據貨物入監管倉後提供的機場可收運書或過磅單,作為航空公司代理人按照過磅單上的重量尺寸繕制正本運單。
(四)報關交單
1、報關部審查、整理客人提供的壹套完整的報關單證(報關委托書、空運單、清單、合同、發票、核銷單、機電卡、商檢證、手冊、許可證等)後,經過打單,發送海關審單中心,審核通過後,就遞交正本的壹套書面的報關資料給海關申報等環節,若單證無問題,壹般兩個小時就可放行。
2、海關放行後,運單與相關的單證(隨機文件等)交到配載處指定的櫃臺。俗稱“交單”。
(五)結算跟蹤
1、交財務部結算,通知開debit note或發票;
2、交文件部跟蹤空運貨到貨情況,如用到海外代理需做資料給海外代理幫跟進;
3、跟蹤運費回收情況;
4、跟進報關核銷退稅。
註:核銷和退稅申報所需資料①收匯核銷所需資料:(加蓋海關放行章的報關單——出口收匯專用聯,前提已以電子口岸交單、核銷單、銀行結匯水單、出口收匯核銷表壹式兩份)。
②退稅申報所需資料:核銷單(退稅專用聯,已核銷過)、報關單(退稅專用聯:第五聯,前提是在電子口岸下的出口退稅子欄目下已交單)、進項發票(已認證)、 出口發票(有些地方不用附此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