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公司經營範圍有:辦理二手房買賣、代辦過戶、公證、抵押貸款、按揭、房屋租賃、樓盤代理等相關專業手續等。
1、房產中介公司的經營範圍是促成房地產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並收取傭金。具體的細節在其營業執照上寫明的。
2、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為促成房地產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產居間、代理等服務並收取傭金的行為。本辦法所稱房地產經紀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3、房地產中介及代理、廠房租賃與銷售代理、寫字樓租賃與銷售代理、商鋪租賃與銷售代理、地皮租賃與轉讓代理、商品房或私宅租賃與銷售代理、二手房租賃與銷售代理、房地產銷售策劃服務。
4、辦理二手房買賣、代辦過戶、公證、抵押貸款、按揭、房屋租賃、樓盤代理等相關專業手續。
擴展資料:
房地產中介服務種類:
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範圍比較廣泛,房地產咨詢、房地產評估、房地產經紀是目前三種比較重要的形式。
1、房地產咨詢
房地產咨詢,是指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咨詢服務的經營活動。從事房地產咨詢活動的組織,即為房地產咨詢機構。房地產咨詢的內容主要有:
①房地產信息咨詢
包括提供各地的地價、房價、房地產租賃價格以及它們的動態走勢,待出讓地塊和待出賣、出租、交換、抵押房地產情況,以及投資招商、購房、換房等信息的咨詢。
②房地產法律、業務咨詢
對於房地產法規、政策問題以及辦理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業務手續等問題的咨詢。
③代理
代理研制房地產方面的可行性報告、投資開發方案、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等方面的業務。
2、房地產評估
房地產評估,是指房地產進行測算,評定其經濟價格的經營活動。房地產評估機構,即從事房地產價格評估活動的機構。
3、房地產經紀
房地產經紀,是指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房地產經紀機構,即從事房地產經紀活動的機構。房地產經紀機構為房地產交易提供洽談協議、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務,主要功能在於為房地產交易雙方牽線搭橋,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