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出境卫生检疫证明如下:
①出入境卫生检疫证明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的入境人员、集装箱、尸体、骸骨,以及行李、货物、 邮包等实施卫生检疫限制查验。在实施入境卫生检疫查验完毕后,认为检疫对象没有染疫或染疫嫌疑人,不需要进行卫生处理和事项的,出具入境卫生检疫证明。
②出境卫生检疫证书是指:在检疫对象最后离境出境卫生检疫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卫生检疫查验时,未发现染疫或染疫嫌疑人申请的,同时对卫生状况满意的,签发 出境卫生检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