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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根會館的破壞文物

劉老根會館位於劉老根大舞臺的北側。劉老根會館***有兩片建築群,總建築面積近1萬平方米。

和劉老根大舞臺創造性利用了陽平會館壹樣,劉老根會館也充分利用了前門歷史文化保護區內的原有建築。在劉老根會館建築群中,只有臨街的壹棟3層樓是新建築,其余部分則是租借、改造、利用了6個四合院。這些四合院中,便有布商行會會館“晉翼會館”。

晉翼會館至今有278年歷史,是山西翼城人士出資建造的。本山集團為裝修這片建築群已耗資6000余萬元。 2011年8月16日,劉老根會館正式開業,慶典當天眾多明星前來捧場。文保人士曾壹智向東城區文委實名舉報———劉老根會館涉嫌破壞文物原狀。

舉報稱,其所使用的小江胡同30號為東城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掛牌保護院落晉翼會館,在劉老根會館建設中,文物本體遭到破壞,建設方在會館建設中添加了院內本無的建築,破壞了文物的原有風貌。

2004年,小江胡同30號晉翼會館就列入了原崇文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單位,並對社會公布。這意味著它成為“不可移動文物”。 關於劉老根會所引發的爭議,2011年8月23日趙本山旗下的本山傳媒向各大媒體發出壹封公開聲明。聲明中表示:“為了劉老根會館2011年8月16日開業儀式的需要,我公司在北京小江胡同30號院內搭建臨時罩棚供開業接待使用,原計劃保留兩周左右。但最近有相關人士對此罩棚提出了異議,認為對風貌有影響。我公司對此高度重視,決定提前將罩棚拆除,現施工人員已開始動工。”

不過,對於本山傳媒這壹回應,曾壹智表示不能理解。2011年8月23日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公開質疑:“晉翼會館院內究竟是搭建臨時罩棚還是破壞文物本體新建?如果搭建罩棚,為何要把原建築拆除?遊泳池就建在第壹進院落內,可以在遊泳池上面懸空用餐並且可以上下移動的就是這個新建的建築。還用解釋嗎?”她還表示,自己的舉報是依據法律規定進行。但此案還在調查處理期間,作為被舉報人的本山傳媒集團此時將“罩棚”拆除,涉嫌毀滅證據。 東城區文物部門以“會館只是加蓋了罩棚,沒有動文物本體”,“只是進行內部裝飾”回復舉報者。

曾壹智隨後向北京市文物監察執法隊舉報晉翼會館的事情。接到舉報之後,市文物局壹方面已派人調查,同時責成東城文委妥善處理此事。

市文物局相關人士透露,從到現場調查的工作人員反饋的情況看,曾壹智反映的有些情況還是實事求是的。此處已經確定為不可移動文物。按照規定,區縣文物普查登記項目,其管理權限在區縣文物部門。 會館內的北房的後墻變成了高出原有建築壹層樓的山墻,也從事實上改變了文物的原貌,不“僅僅是裝飾”,文物已經面目全非。

晉翼會館 《中國文物地圖集·北京分冊》介紹:山西晉翼會館小江胡同30號·清代山西翼城布商行會會館,清雍正十壹年(1733)建,坐東向西,大門內有南北對稱的小型四合院各壹,後院正中有壹座勾連搭合瓦卷棚頂房屋,供奉神像,兩側各有廂房。

該書原則上收錄歷次文物調查確定的現存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少量為保護而進行搬遷的古建築和碑刻等。作為原崇文區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記項目單位,“晉翼會館”自然收入其中。

按照這本書中的說法,晉翼會館應為兩進院落。

根據文物法規定,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政府文物部門予以登記並公布。因此作為東城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的晉翼會館,按照文物法的規定,屬於不可移動文物。

據曾壹智介紹,史料記載,晉翼會館為山西翼城縣人士集資購買,到民國年間,其用途已不是布商行會,既為本縣在京人士團聚之所,又為本縣臨時赴京人士持函件免費居住之地。有瓦房32間,灰房12間。解放初期被收歸國有。 據北京市文物局有關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已經受理並正在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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