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土地平整工程,指對水田、旱地、荒草地、田土坎的平整;
二、農田水利工程,指對支渠、鬥渠、農渠、毛渠改造;
三、交通工程,指修建農村小於4.5米,服務於生產和出行的農村及田間道路。
土地綜合整治是在壹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規模經營、人口集中居住、產業聚集發展,推進城鄉壹體化進程的壹項系統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