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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壹、操作流程 現場按程序交接班→烘爐檢查→冷態試驗無誤→爐排運轉正常→閘閥靈活可靠→輔機工作正常→人手孔封閉嚴密→給水排汙管路暢通→煙火道暢通→油類加封符合要求→先期煮爐→觀察水位適當→水質符合要求→安全閥工作正常→熱態試驗正常→壓力符合要求→爐膛爐拱清潔→前後集箱通暢→升火運行→水位檢查→檢查閥組關閉情況→排出空氣→調節引風送風量→觀察壓力及水位→檢查設施工作情況→正常運行→供水供氣→排汙→停爐→停止送煤→停鼓風→微調引風機→停止爐排運行→清除煤渣→搞好衛生做好收尾工作→現場按程序交接班。 二、烘爐前的檢查 (壹)在烘煮爐前,必須詳細檢查鍋爐的各部零件。鏈條爐排冷態試車12h以上,冷態試車達到下列要求: 1.排片無拱起或走偏現象。 2.兩側主動爐排片與側密封角鋼的最小間隙不小於10mm。 3.主動爐排片與鏈輪嚙合良好。 4.鏈排長軸兩端與鏈排兩側板的距離在主動軸處應保持相等。 5.檢查爐排片轉動無卡住現象 (二)檢查是否有斷裂的爐排片,爐排軸是否嚴重彎曲。 (三)點火門開啟靈活,煤閘門升降方便,上蓋板應嚴密復蓋好。 (四)爐排風道調節器節門和煙氣調節門開關應靈活。 (五)老鷹鐵活動容易並與爐排接觸處無卡住等弊病。 (六)鼓風機、引風機、給水設備及除塵器等試轉正常。 (七)人孔、手孔是否嚴密。 (八)爐墻是否正常,前後煙箱是否嚴密。 (九)蒸氣管路、給水管路、排汙管路是否完全暢通。 (十)省煤氣是否嚴密,煙火通道是否完全暢通。 (十壹)所有軸承箱及油箱內應充滿潤滑油。 三、煮爐 (壹)煮爐方法 1.將兩種藥品(氫氧化納和磷酸)用熱水溶解後,與鍋爐給水同時緩慢送入鍋爐,至水位表低水位處,不要將溶液壹次性投入,否則會降低煮爐效果。 2.加熱升溫至由空氣閥或安全閥冒出蒸氣時,(開始應打開此兩閥)即可升降,同時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和壓力表存水彎管。 3.在煮爐過程中應隨時檢查各部分是否滲漏,受熱後各部是否能自由膨脹。 4.煮爐壹般需要3天。第壹天升壓到鍋爐設計壓力的15%,保壓8h,然後將爐膛密閉過夜。第二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30%,試驗高低水位報警器,保壓8h,仍密閉過夜。第三天升壓到設計壓力的50%,再保壓8h後,將爐膛密閉,直到鍋爐逐步冷卻降壓。 5.待爐冷卻到低於70℃即可通過排汙方法將雜質排出,再用清水將鍋爐內部沖洗幹凈。 (二)如果烘爐和煮爐同時進行應在烘爐和末期將蒸氣壓力升高到鍋爐設計壓力的50%,待冷卻後清理幹凈,檢查後做好重新點火準備。 (三)煮爐後應對鍋角、集箱的所有爐管進行全面檢查,如不清潔需做第二次煮爐。 (四)煮爐合格標準 1.鍋爐筒體內部和集箱內無銹蝕痕跡、油垢和附著焊渣。 2.鍋爐和集箱內壁上用石棉布輕擦能露出金屬本色,無銹斑。 3.煮爐完畢停爐後,應將下鍋筒、下集筒和省煤器集箱的入孔及手孔打開,進行內部沈積物清理、沖洗和檢查,檢查排汙閥有否堵塞和卡死現象。 四、升火 (壹)升火前應進行全面檢查,而後進行給水工作,未進水前必須關閉排汙閥,開啟壹只安全閥讓鍋爐內空氣排出。 (二)處理的水通過省煤器緩緩註入鍋爐內,給水溫度不高於40℃當鍋爐內水位升至水位表最低水位時停止給水,待水位穩定後,觀察水位是否有下降。 (三)排汙閥放水,檢查是否堵塞。 (四)點火門,在爐排前端放置木材等燃料引燒,此時應開大引風機煙氣調節門,增強自然通風,到燃物燃燒後調小煙氣調節門,間斷地開啟引風機,待到燃物燃燒旺盛後,開始手工添煤,並開啟鼓風機,當煤層燃燒旺盛後,可以關閉火門,從煤鬥加煤,間斷開動爐排,待前拱燒熱,煤能正常燃燒後可以調節鼓引風量,使燃燒趨正常。 (五)速度不能太急促,初次升火從冷爐到汽壓達到正常工作壓力以3-4h為宜,以後升火冷爐不短於2h,熱爐不短於1h。 (六)後應隨時註意鍋筒內水位,如超過最高水位線,(報警)須進行排汙。 (七)開啟的壹只安全閥內冒出蒸氣時,即應關閉安全閥,並沖洗水位表和壓力表彎管。當汽壓升到2-3個表壓時,檢查入孔及手孔蓋是否滲漏,如有滲漏現象應立即處理。 (八)期間,應檢查省煤器出水口水溫,該水溫應比工作壓力下飽和溫度低40℃。 (九)鍋爐壓力逐漸升高時,應註意鍋爐各種件有無特殊響聲,如有應立即檢查,必要時應立即停爐檢查,解除故障後方可繼續運行。 五、調整安全閥 安全閥應在初次升火時進行調整,調整方法如下: (壹)松動重錘掛環、螺絲、裏外移動重錘位置,觀察壓力表壓力,當安全閥正好在應該開啟壓力時開啟,此時擰緊重錘掛環、螺絲。 (二)所有安全閥經校正後不許隨便亂動。 (三)在校驗安全閥時,鍋筒內之水位較平常水位略低,並預備在安全閥開啟後能隨時進水。 (四)在安全閥未校正前鍋爐絕對禁止投入運行。 六、供氣 當鍋爐內汽壓接近工作壓力準備向外供氣時,供氣前鍋內水位不宜越過正常水位,供氣時爐膛內燃燒穩定。 操作步驟如下: (壹)供氣時將總氣閥微微開啟,讓微量蒸氣進行暖管,時間壹般不少於10min,同時將管路上的泄閥開啟,泄入冷凝水。 (二)緩緩全開總氣閥,同時註意鍋爐各部件是否有特殊響聲,如有就立即檢查,必要時停爐檢查。 (三)全開總氣閥後,應將總氣閥手輪退還半圈,以防熱脹後不能轉動。 (四)鍋爐供氣後,應再壹次檢查附屬零件、閥門、儀表有無漏水、漏氣等到情況。 七、給水 (壹)給水前首先檢查所有給水泵是否正常。水泵進水口至水箱的閥門,水泵排水口的閥門,操作閥門至鍋爐管路之間的閥門是否開啟(此時操作閥門不必開啟),若沒有開啟應開啟。 (二)鍋爐給水盡可能采取連續進水,控制水泵出口閥門細水長流。 (三)開動電機,當壓力表指到水泵所需要產生的壓力時,開啟操作閥門。 (四)停止水泵運轉時,應先關操作閥門牌號,再停電機。 八、排汙 (壹)排汙時首先將慢開快開閥(離鍋爐體近的壹只)全開,然後微開快開閥(排在慢開閥後面的)以便預熱排汙管路,待管道預熱後再緩緩開大,排汙完畢閥門關閉次序與上相反。 (二)如2臺或2臺以上鍋爐使用同壹排汙總管,而排汙管上又無逆此閥門,排汙時註意: 1.禁止兩臺鍋爐同時排汙。 2.如另壹臺鍋爐正在檢修,則排汙前必須將檢修中的鍋爐與排汙管路隔斷分開。 (三)排汙應在低負荷高水位進行,在排汙時應密切註意爐內水位,每次排汙從降低鍋爐水位20-50mm範圍為宜。 (四)關閉排汙後, 應檢查排汙是否嚴密。檢查方法:關閉排汙閥,過壹些時間後,在離開第二只排汙閥的管道上用手試摸是否冷卻,如不冷卻則排汙閥必有滲漏。 九、停爐 (壹)臨時故障停爐: 當鍋爐遇到爐排卡住或爐排片斷裂時,為了迅速解除故障,應進行臨時故障停爐,其操作步驟如下: 1.關鼓風機,微開引風機。 2.停止爐排轉動,清除煤閘門下的煤,迅速排除故障。 (二)暫時停爐 暫時停爐是有計劃進行的工作,其操作方法如下: 1.停爐前根據用汽情況,可提前20-30min停止加煤,爐排速度減為最慢,此時應適當關小鼓風機,讓煤燒盡,最後停止鼓風機。 2.鍋爐冷卻後,後水位要降低,因此停爐時水位稍高於正常水位。 3.停止供汽後,使汽包內壓力降到零,再關斷總汽閥及煙氣調節器。 (三)長期停爐 當鍋爐需要檢修時,應長期停爐。 1.按照暫時停爐的步驟停爐。 2.待爐內水慢慢冷卻到70℃以下時,方可將爐水放出,這時須將安全閥擡起,讓汽包內部與大氣相通。 3.為了縮短冷卻時間,亦可向鍋爐進入冷水,同時通過管道放出熱水,但水位不應低於正常水位。 4.爐水放出後,然後開啟入孔、手孔用清水沖洗水汙。 (四)緊急停爐 鍋爐在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壹者,應緊急停爐。 1.鍋爐汽壓迅速上升,超過最高許可工作壓力,雖經采取加強給水,減弱燃燒等降壓措施,安全閥也已排汽,但汽壓仍繼續上升時。 2.鍋爐嚴重缺水,水位降低到鍋爐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下極限以下時。 3.鍋爐水位迅速上升,雖經加大給水及采取其他措施仍不能保持水位時。 4.鍋爐水位迅速上升,超過運行規程所規定的水位有限時。 5.給水設備全部失效,無法向鍋爐進水時。 6.水位表和安全閥全部失效時。 7.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或者鍋爐構架被燒紅等,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時。 8.煙道中的氣體發生爆炸或復燃,嚴重危及鍋爐和司爐人員安全時。 9.鍋爐受壓、元件燒紅、裂紋、變形、接縫嚴重泄露,危及安全運行時。 10.鍋爐房發生火警或附近場地發生火警,有可能蔓延到鍋爐房時。 (五)緊急停爐的順序 1.先停鼓風機,後停引風機。 2.將煤閘門閘到最低點,迅速鏟出煤鬥內的存煤,並開點火門,清除爐排頭部堆積的煤。 3.以最快的速度使爐排轉動,把爐膛內的渣及煤通過排渣門全部清除掉,最後停止爐排轉動。 4.打開放氣閥把汽排出。 5.當鍋爐發生嚴重缺水時應關閉總汽門,這時嚴禁向爐內盲目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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