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記錄的填寫要求是:
1、單位(子單位)工程名稱檢驗批名稱及編號按對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
2、驗收項目:按對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的驗收項目的順序,填寫現場實際檢查的驗收項及設計要求及規範規定的內容,如果對應多行檢查記錄,驗收項目不用重復填寫;?
3、編號:填寫驗收項目對應的條文號;?
4、驗收部位:填寫本條驗收的各個檢查點的部位,每個部位占用壹格,下個部位另起壹行;?
5、驗收情況記錄:采用文字描述、數據說明或者打“√”的方式,說明本部位的驗收情況,不合格超標的必須明確指出;對於定量描述的抽樣項目,直接填寫檢查數據。
擴展資料:
填寫方法:
1、施工單位首先進行材料、構配件與設備、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等的自檢工作,自檢合格後向監理單位報驗。
2、監理單位收到報驗資料後,監理工程師對報驗資料進行審查;合格時,監理工程師按約定的時間對報驗的材料、構配件、設備、隱蔽工程、檢驗批、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進行平行檢驗,不合格時返回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修改後重新報驗。
3、監理工程師進行平行檢驗壹般以數據記錄為主,實測實量後,填寫平行檢查記錄表,並將檢測數據與檢驗項目規定的標準值相對照,給出結論性意見,汾湖標準要求時予以簽字驗收,不合格時,根據不符合的嚴重程度下達《不符合項通知單》或《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經施工單位整改,並經過監理人員確認合格後,才可簽字驗收。
百度百科——驗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