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的育兒假期是10天。夫妻雙方依法生育子女的,在子女6周歲之前,雙方每個各自享有10天的育兒假,在育兒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獎金和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發放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說明相應的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發放足額的報酬。
《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二條?對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給予以下獎勵:
(壹)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基礎上,延長產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三十天護理假;
(三)在子女六周歲以前,每年給予夫妻各十天育兒假。
職工在前款規定的產假、護理假、育兒假期間,享受其在職在崗的工資、獎金、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