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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呆了7個月,什麽情況下可以申請出去看病

保外就醫

壹、壹般是兩種情況:

1、人民法院判決時發現罪犯患有嚴重疾病,不適宜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內執行刑罰,直接決定保外就醫;

2、罪犯在勞動改造場所服刑期間,患有嚴重疾病、短期內有生命危險,或者患嚴重慢性疾病、在勞動改造場所長期治療無效,經勞動改造機關批準,可以保外就醫。保外就醫的罪犯應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監督考察。保外就醫期間應計算在刑期之內。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滿,應收監繼續執行剩余刑期;如果刑期已滿,則按期釋放。

二、適用條件

根據司法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印發《罪犯保外就醫執行辦法》的通知,已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間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準予保外就醫:

(壹)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的。

(二)原判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為無期徒刑的罪犯,從執行無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執行原判期限(已減刑的,按減刑後的刑期計算)三分之壹以上(含減刑時間),患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但如果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改造表現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

下列罪犯不準保外就醫:

(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的;

(二)罪行嚴重,民憤很大的;

(三)為逃避懲罰在獄內自傷自殘的。

對累犯、慣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醫,從嚴控制,對少年犯、老殘犯、女犯的保外就醫,適當放寬。

三、傷殘範圍

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殘情況之壹,且符合其他規定條件者,可準予保外就醫:

壹、經精神專科醫院(按地區指定的司法鑒定醫院)司法鑒定確診的經常發作的各種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癥、躁狂憂郁癥、同期性精神病。

二、各種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心臟功能在三級以上。

器質性心臟病所致的心律失常,如多發性多源性期前收縮、心房纖顫、二度以上的房室傳導阻滯等。

心肌梗塞經治療後,仍有嚴重的冠狀動脈供血不足改變或合並癥者。

三、高血壓病Ⅲ期。

四、空洞肺結核、反復咯血,經兩個療程治療不愈者,支氣管擴張、反復咯血、且合並肺感染者。

患有肺胸膜性疾病,同時存在嚴重呼吸功能障礙者,如滲出性胸膜炎、膿胸、外傷性血氣胸、彌漫性肺間質纖維化等。

五、各種肝硬變所致的失代償期,如門靜脈性肝硬變、壞死後肝硬變、膽汁性肝硬變、心源性肝硬變、血吸蟲性肝硬變等。

六、各種慢性腎臟疾病引起的腎功能不全,經治療不能恢復者,如慢性腎小球腎炎、慢性腎盂腎炎、雙側腎結核、腎小動脈硬化等。

七、腦血管疾病、顱內器質疾病所致的肢體癱瘓、明顯語言障礙或視力障礙等,經治療不愈者。

腦血管疾病,如腦出血、腦血栓形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栓塞等。

顱內器質疾病,如顱內腫瘤、腦膿腫、森林腦炎、續集性腦膜炎、化膿性腦膜炎、嚴重顱腦外傷等。

八、各種脊髓疾病及周圍神經所致的肢體癱瘓、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

各種脊髓疾病,如脊髓炎、高位脊髓空洞癥、脊髓壓迫癥、運動神經元疾病。

周圍神經疾病,如多發性神經炎、周圍神經損傷、治療無效、生活不能自理者。

九、癲癇頻繁大發作,伴有精神障礙者。

十、糖尿病合並心、腦、腎病變或嚴重繼發感染者。

十壹、膠原性疾病造成心臟功能障礙,治療無效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肌炎、結節性多發動脈炎等。

十二、內分泌腺疾病,難以治愈者,達到喪失勞動能力者,如腦垂體瘤、肢端肥大證、尿崩證、柯興氏綜合證、原發性醛固酮增多證、嗜鉻細胞瘤、甲狀腺機能亢進、甲狀腺機能減退、甲狀旁腺機能亢進、甲狀旁腺機能減退證。

十三、白血病、再生障礙性貧血者。

十四、寄生蟲病侵犯肺、腦、肝等重要器官,造成繼發性損害,生活不能自理者。寄生蟲病包括囊蟲病、肺吸蟲病、中華分枝睪吸蟲病、絲蟲病、血吸蟲病等。

十五、心、肝等重要臟器損傷或遺有嚴重功能障礙,各種重要臟器手術治療後,遺有嚴重功能障礙、喪失勞動能力者。

十六、消化器官及其腹部手術後有嚴重並發證,如重度粘連性腸梗阻,反復發作,不宜治愈者。

十七、肺、腎、腎上腺等器官壹側切除,對側仍有病變或有明顯功能障礙者。

十八、嚴重骨盆骨折合並尿道損傷,經治後在骨關節遺有運動功能障礙,或遺有尿道狹窄和尿路感染久治不愈者。

十九、腦、脊髓外傷治療後癡呆、失語(包括嚴重語言不清),截癱或壹個肢體功能喪失、大小便不能控制、功能難以恢復者。

二十、雙上肢、雙下肢、壹個上肢和壹個下肢因傷、病截肢或失去功能,不能恢復者。

截肢指上肢在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失去功能指肢體強直、畸型、肌肉萎縮、上肢必須達到手不能提物,下肢必須達到足不能持重。

二十壹、雙手完全失去功能或傷病致雙手手指缺損六個手指以上者。且六個缺損的手指中有半數以上在指掌關節處離斷,必須包括雙拇指全失。

二十二、兩個以上主要關節(指肩、膝、肘髖)因傷病發生強直奇形,經治療不見好轉、相當於雙下肢或雙上肢或壹個上肢和壹個下肢喪失功能的程度,脊柱功能完全喪失者。

二十三、各種惡性腫瘤經過治療不見好轉者。

二十四、其他各類腫瘤,嚴重影響肌體功能而不能進行徹底治療,或者全身狀態不佳、腫瘤過大、腫瘤和主要臟器有嚴重粘連等原因而不能手術治療或有嚴重後遺證。

其他各類腫瘤系指各種良笥腫瘤或者暫時難以確定性質的腫瘤。

不能進行徹底治療的甲狀腺瘤、胸腺瘤、支氣管囊腫、縱膈腫瘤等腫瘤壓迫推移臟器,影響呼吸循環功能者。

嚴重的後遺證和癲癇、偏癱、截癱、胃痿、尿痿等。

二十五、傷病後所致的雙目失明或接近失明(指兩眼視力均壹米內指數)。內耳傷、病所致的平衡失調,經治療不能恢復者。

二十六、上下頜傷、病經治療後有語言不清、嚴重咀嚼障礙,兩者同時存在者。

二十七、經專科防治機構(省、市職業病防治院所)確定的二、三期矽肺、煤矽肺、石棉肺;各種職業性中毒性肺病及其他職業病治療後,遺有肢體癱瘓、癲癇、失語、癡呆、失明、精神病等,職業性放射線病所致主要臟器有嚴重損傷者。

職業性中毒,系指在生產條件下,接觸工農業毒物而引起的壹種職業性疾病。

二十八、同時患有兩種(含兩種)以上疾病,其中壹種病情必須接近上述各項疾病程度。

二十九、艾滋病毒反應陽性者。

三十、其他需要保外就醫的疾病。

四、審批程序

1、罪犯需保外醫、應由監區討論通過、報獄政科審查、初審同意進行病殘鑒定

2、罪犯疾病鑒定由監獄派人帶領罪犯省人民政府指定醫院進行醫院應當根據罪犯病情組織有關科室醫生成立3人上鑒定小組、負責出具鑒定文件、並附診斷、輔助診斷等證明文件、鑒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3、呈報保外醫之前、監獄應征求罪犯家屬所地公安機關意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回復對罪犯保外醫必須有擔保人

4、監獄接罪犯被批準保外決定(監獄審查報省局批準)應及時通知擔保人、擔保人應向監獄交納2000至5000元保證金辦理出監手續

只能本人申請,不能家人申請

保外醫申請書格式::

XX監區:

我XXX(申請人)姓名因XXXXXX(罪名)被判處XX刑X年現因XXX(病名或原因)根據《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特申請保外醫

申請人:(簽字)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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