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頒布時間為2010年4月15日,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國資委、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在北京召開聯合發布會,隆重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該配套指引連同2008年5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同構建了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範體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擴大到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施行;在此基礎上,擇機在中小板和創業板上市公司施行。同時,鼓勵非上市大中型企業提前執行。
配套指引由21項應用指引(此次發布18項,涉及銀行、證券和保險等業務的3項指引暫未發布)、《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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