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10 19:38:12
根據省衛生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江西省關於定向培養鄉鎮衛生院醫學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贛衛人字[2010]6號),2011年我省繼續開展免費定向培養鄉鎮衛生院醫學生工作。考生報考時請註意以下事項:
壹、培養條件
(壹)全省範圍內參加高考且成績優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熱愛祖國,品行良好,立誌為農村衛生事業服務;
(三)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履行協議,服從分配;
(四)身體健康,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體檢合格。
二、培養名額、院校和專業
2011年***招錄定向醫學生872名,分別為臨床醫學(本科)489名,中醫學(本科)50名,醫學檢驗技術(專科)150名,醫學影像技術(專科)183名。培養院校包括南昌大學(臨床醫學50名)、江西中醫學院(中醫學50名)、贛南醫學院(臨床醫學250名、醫學影像技術50名、醫學檢驗技術50名)、九江學院(臨床醫學89名)、井岡山大學(臨床醫學50名)、宜春學院(臨床醫學50名)、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醫學影像技術133名)和江西護理職業技術學院(醫學檢驗技術100名)。以上院校除江西護理職業技術學院招收60名文史類考生外,其余均只招收理工類考生。
三、招錄程序
(壹)填報誌願
考生登陸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或江西教育網,選擇填報定向醫學生培養院校及專業。本科誌願填報時間為6月14日--6月16日,專科誌願填報時間為6月28日—7月2日。戶籍所在縣(市、區)未申報需求計劃的考生,也可填報定向醫學專業。
(二)招生錄取
定向醫學本科專業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定向醫學專科專業在高職(專科)批次錄取。培養院校定向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由省教育考試院補充投檔,培養院校根據考生誌願擇優錄取,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退檔。總分相同時,優先錄取農村生源。
(三)定向調劑
考生定向地壹般為戶籍所在縣(市、區)。如戶籍所在地未申報定向醫學生需求計劃,或上線考生數超過其需求計劃,則由省衛生廳按錄取時間先後和考生成績高低就近調劑到鄰近地區。
(四)簽訂協議
考生(乙方)在錄取後、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定向縣(市、區)衛生局(甲方)和培養院校(丙方)簽訂《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衛生院醫學生協議書》(壹式三份,附件1)。考生在接到培養院校預錄取的電話通知後,到定向所在地簽訂協議書,然後由本人或定向地衛生局將協議書快遞至培養院校,培養院校將憑簽訂的協議書寄發錄取通知書。在此期間,考生及家長務必保持通訊通暢。
四、定向縣(市、區)分布
截止目前,全省***有66個縣(市、區)申報定向醫學生需求計劃963名,包括本科584名、專科379名,詳見附件2。其中,部分地區有錄取專業要求,定向調劑時將予以考慮。招錄過程中,個別縣(市、區)需求計劃可能會略有變化。
五、畢業去向
定向醫學生畢業後,由定向地衛生局安排到縣級醫院臨床科室輪轉學習壹年,之後回定向的鄉鎮衛生院工作,在鄉鎮衛生院連續服務時間至少5年。
六、優惠政策
(壹)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按本科生每人每年7000元、專科生每人每年5000元的標準減免定向醫學生學習期間學雜費。
(二)定向醫學生除享受國家統招畢業生同等待遇外,還享受到鄉鎮以下工作大學畢業生的優惠政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現行有關規定核定參加工作的定向生的工資待遇。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薪級工資可高定2級;在非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鄉鎮衛生院工作的,薪級工資可高定1級。
(三)定向醫學生報到後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保證有編有崗。
(四)培養院校對定向醫學生提供優惠政策,在助學金和獎學金方面予以傾斜。
(五)定向醫學生晉升職稱時享受鄉鎮衛生院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傾斜政策。
聯系人:江西省衛生廳人事處,電話:0791-6226312;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電話:0791-8675521;
南昌大學招就處,電話:0791-8305092;
江西中醫學院招就處,電話:0791-7119528;
贛南醫學院學工處,電話:0797-8269722;
九江學院招就處,電話:0792-8310030;
井岡山大學招就處,電話:0796-8110323;
宜春學院招就處,電話:0795-3201962或3201926;
江西醫學院上饒分院招就辦,電話:0793-7089428;
江西護理職業技術學院招就辦,電話:0791-8270261。
附件:1、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衛生院醫學生協議書;
2、江西省定向培養鄉鎮衛生院醫學生需求計劃匯總表。
江西省衛生廳
江西省教育考試院
二〇壹壹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