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服務的含義:
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服務,是指政府將面向公眾提供的公***服務事項,通過直接撥款或公開招標並以市場化、契約化的方式,交給有資質的社會服務機構來完成,最後根據擇定者或中標者所提供的公***服務的數量和質量,按照壹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評估後支付服務費用的行為。
二、參與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
2、具有公益性、非營利性,內部治理結構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健全,擁有良好的社會公信力和較強的公益項目運營管理能力。
3、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金的良好記錄。
4、有專職工作人員(需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
5、連續2年年檢合格,且3年內無違約、不履行或被中止、撤銷政府購買服務項目行為的,5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服務的購買方式:
1、公開招標。
2、邀請招標。
3、競爭性談判。
4、單壹來源采購。
5、詢價。
6、國務院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
擴展資料:
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社會服務的實施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
通過政府編制發布項目、落實資金、強化監督等方式,確保政府主導作用發揮到位。通過引入市場機制等舉措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公***服務中的協同作用。
2、轉移職能,穩妥推進:
政府各部門要加快職能轉移,合理界定項目服務內容和要求,明晰政府、社會組織、服務對象在購買、提供和享受社會公***服務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3、需求導向,項目推動:
以社區居民的需求為導向,挖掘、設計公益服務項目,在購買服務的內容、流程等方面充分體現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則,基本實現社會公***服務需求與社會組織公***服務供給的相對平衡。
4、公平公正,競爭守信:
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組織,實現“多中選好、好中選優”,保證社會效益的最大化,提高公***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公***福利的效益。
5、公開透明,強化監督:
向社會公開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資金使用、服務效果等內容,要探索建立多方參與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監管方式,增強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百度百科——嘉定區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實施辦法(試行)
百度百科——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暫行辦法
人民網——人民日報新論:購買服務,關鍵在“向誰購買”
中國***產黨新聞網——政府購買社會服務,買什麽,如何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