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歷史故事大全網 - 故事大全 - 中华人民***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

中华人民***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2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和国家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规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和国家海关法》、《中华人民***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和国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二条 开展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一)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 )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按照海关总署相关规定执行。出口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治的原则。第四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对生产经营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负责。

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入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条约,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进出口安全,对第五条 海关总署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海关主管所管辖区域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海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第七条海关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知识普及工作。

<海关加强与食品安全国际组织、境外政府机构、境外食品行业协会、境外消费者协会等交流与合作,营造进出口食品安全国际***治理格局。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九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条约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监管的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新的食品原料卫生行政许可。

进口食品合格评定活动包括: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国家(地区)〔以下部分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查、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随附合格证明检查、单证审核、现场查验、监督抽检、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以及各项的组合。对境外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评估和审查,并根据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总署可以对境外国家(地区)启动评估和审查:

(一)境外国家(地区)向中国首次产出某类(种) )食品的;

(二)出境国家(地区)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组织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

(三)出境国家(地区) )主管部门申请对输出往中国某类(种)食品的检验检疫要求进行大幅调整的;

(四)境外国家(地区)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或者食品安全事件的;

(五)海关在输华食品中发现严重问题,认为存在动植物或疫情食品安全隐患的;

(六)其他需要开展评估和审查的情况。第十三条境外国家(地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和审查主要包括对以下内容的评估、确认:

(一)食品安全、动植物检疫相关法律法规;

(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机构;

(三)动植物疫情流行情况及预防措施;

(四)传染病、农兽药和迪拜等管理和控制;

(五)食品生产加工、运输终点站安全卫生控制;

(六)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七)食品安全防护、召回和警示体系;

(八)预警和应急;

(九)支撑技术能力;

(十)其他涉及动植物疫情、食品安全的情况。

  • 上一篇:求魔獸RPG
  • 下一篇:三年级科学实验作文400字左右
  • copyright 2024歷史故事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