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過戶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1、舊機動車交易簽訂由工商部門監制的舊機動車買賣合同;
2、合同簽訂後開具舊機動車交易發票;
3、持舊機動車交易發票和舊機動車買賣合同前往車管所辦理車輛行駛、登記證的變更或轉籍;
4、持已經變更的登記證、車輛行駛證,辦理變更或轉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十八條
已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壹條
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壹)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