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入戶條件
1、符合以下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戶口遷入:
(壹)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準入條件的其他親屬(限於中心城市、縣城區、建制鎮建成區範圍內)。
公民申請投靠遷入,投靠人可到遷入地公安公安機關申報,並提交以下材料:
(壹)投靠申請;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三)投靠人與被投靠人之間關系證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權證和同意投靠遷入聲明。
符合準入條件的其他親屬投靠,遷移時需同時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會同意入戶證明和社區民警意見。
2、公民因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請戶口遷入
應當向遷入地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壹)遷入申請;
(二)社區民警意見;
(三)所購房屋的產權證(或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等合法手續);
(四)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購買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親屬投靠的,將戶口遷至投靠人處,無親屬投靠的,遷至社區集體戶。
滄州(別名:獅城、武術之鄉)是河北省轄地級市,處於河北省東南部,是環渤海經濟區和京津冀都市圈重要組成部分。滄州市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著名景點有吳橋雜技大世界、滄州鐵獅子、東光鐵佛寺、南大港濕地等。滄州地處海河流域,境內河流眾多,素有“九河下稍”之稱。滄州因瀕臨渤海而得名。上古時期,滄州屬幽州和兗州,西周時屬青州,春秋戰國時代為燕、齊、晉、趙等國地。秦朝時屬巨鹿郡和洛北郡,漢代屬冀州和幽州。三國屬魏國,南北朝時屬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設立滄州,轄浮陽、樂陵和安德三郡。隋初廢浮陽郡,後分屬河間郡、渤海郡和平原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