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違法犯罪,包括堅持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的各種犯罪行為進行堅決的打擊。防範措施,強化社會治安防範體系,推廣群防群治,建立嚴密的安全防範網絡,提高治安防控效能。
2、社會管理和環境保護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包括人民調解、信訪工作、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等,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環境保護,包括汙染治理、生態保護、環境風險防控等,旨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3、行政業務綜合治理:司法方面,落實責任制,健全檔案管理,完善訴訟調解、執行等工作機制。社區管理,推進平安社區、平安家庭創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和服務,組織民兵參與維護社會治安。特色專項整治,如開展安置幫教工作、普法宣傳、行業平安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