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加工場所是對食品原料進行初步加工,如清洗、切割、破碎等。
經初步加工的食品壹般是非直接入口的食品。
這些食品在境外經過壹定加工處理後,進口我國後需要再經過壹定的加工或處理才能滿足食品安全法規的要求,使其達到符合我國監管要求的食品標準和規定。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可以是半成品食品,如多肉類、海參、切割蔬菜等,也可以是生鮮食品,如各種水果和蔬菜等。
這些食品通常需要經過冷凍、脫水、腌制等處理後才能夠壹定程度達到國家規定的衛生安全標準。他們需要在我國再次進行處理,以消除潛在的衛生風險,並符合我國衛生標準。
為提升我國餐飲業安全水平,保障消費者就餐飲食安全、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餐飲消費需求,2021年3月18日,我國首次發布餐飲服務行業規範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31654-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
《GB31654-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餐飲服務通用衛生規範》(以下簡稱《標準》)規定了餐飲服務活動中食品采購、貯存、加工、供應、配送和餐(飲)具,食品容器及工具清洗、消毒等環節場所、設施、設備、人員的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管理準則。適用於餐飲服務經營者和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從事的各類餐飲服務活動等。
增生食蔬菜、水果清洗消毒方法。
《標準》新增生食蔬菜、水果清洗消毒的方法。6.2.4規定,生食蔬菜、水果和生食水產品原料應在專用區域內或設施內清洗處理,必要時消毒。附錄A規定了生食蔬菜、水果的清洗消毒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