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出资剥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剥夺为人民币十万 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追缴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p>
第五十九条公司登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涉及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一条 条公司章程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二条股东决定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大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 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三条财务报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核算 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四条个人财产连带责任一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本人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