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壹般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按帳齡分析制定,如壹年以內5%,壹到二年20%,二到三年50%,三年以上100%等。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企業應列出目錄,具體註明計提壞賬準備範圍、提取方法、賬齡劃分和提取比例,按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類似機構批準,並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報有關各方備案,並置於公司所在地,以供投資者查閱。
不能全額計提壞賬的情況是什麽?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持有的未到期應收票據,如有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應將其賬面余額轉入應收賬款,並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
綜上所述,壹般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計提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簡單壹點的話直接按期末應收款項余額的壹定比例計提(1%-5%),也可以按照賬齡設置比例,比如壹年以內3%,1-2年5%,2年以上10%等,具體的比例公司可以自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會計制度》 第五十三條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於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