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支付;
3、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並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5、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6、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7、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
8、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工傷的認定標準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傷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發生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綜上所述,員工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的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進行鑒定,提交相應的證據材料,對傷殘情況進行評級,向公司索要賠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對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方式,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