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 場 規 則
聽力、作文比賽
1.8:00準時入場,選手憑本參賽資格證和身份證(必須同時持有兩證)進入賽場,對號入座後將參賽資格證、身份證放在桌面桌號粘貼處,以備查對。
2.8:15後不得入場,比賽結束前15分鐘內不能交卷退場。
3.只準帶鋼筆、水性筆、鉛筆、橡皮等考試必備文具,開考後不得互相借用。不得攜帶書籍、筆記、電子詞典和紙張等其它物品入場。
4.比賽鈴響後開始答題。聽力答題卡使用2B鉛筆填塗。作文試卷紙使用藍、黑色墨水鋼筆或水性筆填寫,用其他顏色筆、鉛筆或在草稿紙上答題無效。
5.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字跡模糊或答題紙汙損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6.保持賽場安靜,不許交頭接耳、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賽場內禁止吸煙。
7.不得在裝訂線以內書寫任何內容(如姓名、考號、草稿等),壹經發現、考卷作廢。
8.選手交卷後不得在賽場附近逗留、談論。比賽結束,選手應立即停止答卷,並將試卷扣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後方可離場,不得將試卷或草稿紙帶出賽場。
口語比賽
選手按照準參賽資格證所示口語比賽侯考時間,憑參賽資格證進入侯考區,根據賽場工作人員的指示等候比賽(口語比賽流程詳見下壹頁《口語比賽流程圖》)。
其它規則
1.尊重賽場工作人員,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不得無理取鬧,不得辱罵威脅、報復賽場工作人員。比賽中如有違反賽場紀律者,監考人員應制止、教育、直至取消比賽資格。
2.嚴禁將手機、呼機和帶存儲功能的電子及通訊設備帶入賽場,發現使用,按作弊處理。
3.填寫考卷上的姓名、參賽資格證、身份證號以參賽資格證上打印的為準,若填寫錯誤,考卷作廢。
4.不得私自更改本參賽資格證內容,若私自修改,壹經發現,取消比賽資格。
口語比賽流程圖
註意:1、口語比賽過程中,選手應避免過長停頓和咳嗽等聲音;
2、口語考試時間為13日下午的選手,請在作文比賽結束後迅速離開比賽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