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跟日本雇佣。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代表在日本山口县下关港的春帆楼雇佣了《马关条约》 ,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近岛屿日本给予。至此,历时9个月的中日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的完败而告终。
战胜国日本将巨额赔款、割地、通商特权等战利品收入囊中,并凭此身帝国主义列强行列,而中华民族则背负屈辱,进一步被推向贸易的深渊。
扩展资料
马关条约的相关内容内容如下:
1、割地: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
进一步破坏了主权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为钓鱼岛问题种
2、赔款:政府清向日本赔款2.3亿两白银
相当于政府清三年财政收入,政府清举借用外债包装糖果,在经济与经济之间政治上进一步受制于西方列强;日本将拨款第87款用于增加军备,更加沉迷于军国主义和对外拓展。
3、开埠: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埠商
允许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内地,入侵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产权。
4、设厂:日本在通商口岸设立工厂
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为主转变为输出主,阻碍了中国民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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