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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正統法律思想是什麽?

以經過改造的先秦儒家學說為指導原理和中心內容、在中國封建社會中占統治地位的法律思想.它和中國封建社會的歷史發展相適應,逐步形成自己的體系,對中國封建法律及其發展,壹直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與影響.它是中國古代法律思想的主要組成部分,是構成中華法系諸特點的決定性因素. 秦漢以後的封建正統法律思想,在中國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但長期指導和支配著中國封建社會的立法、司法活動,而且對後來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國的法制也有很大影響.

壹、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形成 中國封建正統法律思想是指秦漢以後以儒家法律思想為主,結合法家以及其它各家有利於維護封建統治的法律思想而形成,在中國封建社會占居主導地位的官方法律思想.它的形成,經歷了壹個比較復雜和曲折的過程.

公元前 221年,秦始皇在法家思想的指導下建立了中國第壹個中央集權制的君主專制國家,並以法家思想作為秦王朝的統治思想.在立法上,秦王朝采用“以刑去刑”,“以殺止殺”的嚴刑峻法政策,在司法上,“專任獄吏”,並實行文化專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由於秦王朝將法家的“法治”思想推向極端,終因“舉措皆暴”而遭二世之亡.

秦亡漢興.漢初統治者壹方面沿用秦朝的中央集權專制制度,承襲秦朝的法律制度;另壹方面,也吸取秦朝重刑暴虐而驟亡的教訓,認識到僅靠法家思想不足以維系其統治,轉而采用儒、道、法相結合的黃老思想為指導,主張清靜無為、約法省禁、與民休息、尊主安民.在這種思想指導下,漢初的社會經濟有了較好的恢復並有所發展,社會也日益安定.但黃老思想過於消極,以至於在社會經濟得以恢復和發展的同時,各種不利於中央集權統治的流弊也日趨嚴重.如在意識形態上出現了“師異道,人異論,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的現象,在法律制度方面出現“上無持壹統,法制數變,下不知所守”的局面.這種困局遠非消極的黃老思想所能解決.為鞏固大壹統的中央集權制,加強封建皇權的統治,統治階級迫切需要新的政治法律思想作為指導. 中國封建正統法律思想,是在中國進入封建社會並且經歷了秦代和西漢初期80年統治之後的漢武帝(公元前141~前87在位)時期開始並逐步形成的. 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的意識形態,它是為中國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維護和加強封建的經濟剝削、政治統治和文化專制的重要工具.從根本上說,它是適應維護和加強封建大壹統的需要而產生的.

作為封建正統法律思想指導原理和中心內容的儒學,基本上不同於先秦的儒學.壹方面,它把先秦儒學的內容作了神聖化、神秘化的加工和改造:把儒家經典和宗教神學結合起來,把地上君權和天上神權結合起來,把社會人事和自然現象結合起來,把原來只是表達壹種政治社會思想的先秦儒者的壹家之言,通過政權的力量,使之成為政治、社會以至家庭生活的最高準則,使之變成了符合“天人感應”的神學目的論的“永恒真理”.另壹方面,它以這種儒學為主,汲取其他各家、特別是法家學說中有利於當時統治的內容作為補充;魏、晉以後,儒、佛、道合流,更汲取了佛、道兩家的某些思想作為補充,使之成為適應性很強的精神武器和統治工具.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的基本內容和主要特點可以概括如下: 則天順時,法自君出 起源於夏、商、西周時期的神權政治理論,到了封建社會,由董仲舒結合陰陽五行學說,發展而為天人感應的神秘主義的官方思想.它公開鼓吹天子是上天之子,人間的君主是上天的代表.君主“受命於天”,承天意以從事,法律上對犯罪的懲罰,是君主順天行誅、“天討有罪”的結果,從而進壹步肯定了法自君出的觀念.所謂“君者,出令者也”.

皇帝壹言而為天下法,是“三尺法”的最高主宰.任何事都得由皇帝發布和批準.他可以任意“欽定”法律,也可以任意破壞法律;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而臣下則“專以人主意指為獄”.因此,中國封建法律對於任何侵犯皇權和統治階級利益的言行,都視為違反“天常”或“天理”的大逆不道的罪行而規定最嚴厲的處罰.宋代理學出現以後,朱熹在董仲舒“道之大原出於天”的理論基礎上,發展而為“天理化育流行”之說.於是“存天理,滅人欲”就成了當時政治法律的指導原理,作為“天理”實質內容的封建綱常名教,進壹步成了立法和司法的最高準則. 這種“則天順時”的思想,還被用來解釋天時與刑德之間的關系,並據以規定法律具體執行中必須遵循的若幹準則.它認為,天地間的陽和陰,分別代表著春夏和秋冬4個季節.春夏是萬物發生、成長的季節,只能施行仁德;秋冬是萎縮、收斂的季節,這時才能執行刑罰.其理由就是董仲舒所說的:“陰陽,理人之法也;陰,刑氣也;陽,德氣也.陰始於秋,陽始於春……是故春喜、夏樂、秋憂、冬悲,悲死而樂生”. 禮律結合,法有差等 禮在封建社會受到重視,是由於儒學受到重視,認為“致王道”之本是“為政先禮”.禮和法的關系,即“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董仲舒要求“爵祿以養其德,刑罰以威其惡”,使“民曉於禮誼而恥犯其上”,關鍵就在於禮和法的結合.

綜上所述,封建正統法律思想張顯皇權威嚴和保護封建政權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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