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布的巴塞尔协议三与国际上的巴塞尔协议III不同点有很多,但总的说来中国版巴三与巴塞尔委员会要严格。
一、资本充足率方面:
1.中国核心一级(普通股)资本充足率最低标准为5,巴塞尔三规定为4.5。
2.中国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暂定为1,巴塞尔委员会未规定。
3.)过渡期,中国要求2012年初开始实施,2016年底达标;巴塞尔三要求2013年初开始实施,2018年底达标。 p>
二、杠杆率:中国是4,巴塞尔三是3。
《巴塞尔协议Ⅲ》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业条例和监督委员会的常设委员会——“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巴塞尔通过了“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首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协议通用的、以加权方式宽松的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抑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
《巴塞尔协议III》是近几十年来全球的银行监管领域最大规模的改革,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希望促进银行减少高风险业务,同时确保银行储备足够的资本金,能够独自应对可能发生的金融危机。预计该协议将于2010年11月月在韩国首尔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获得批准。
从本质上讲,巴塞尔协议III是一项为期多年的制度变革,旨在通过要求银行持有更多风险的资产和更少被视为高的资产,来防止再次全球银行业危机。
在新的制度下,发生实物黄金(或配置黄金)将与金条和金币风险同样,从三级资产(最高的资产类别)重新分类为一级零风险权重,将其与现金和货币并列为资产类别。
由于具有实物黄金将无风险的地位,这可能导致全球各地的银行继续更多黄金。 实际上,各国央行已经增加了实际黄金的购买量,这些黄金将购买在金融机构的金库中,而不是未配置或纸质形式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