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早期經歷過壹個漫長的前婚姻時代,那時生產力十分低下,人們結成規模不大的群體***同勞動,***同生活。在群體內部,男女成員在兩性方面是沒有任何限制的。隨著原始社會的緩慢發展,從最初的那種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變出群婚制的各種形態。從廣義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義上說,群婚制的出現標誌著婚姻家庭制度的產生,可將婚姻家庭制度分為群婚制、對偶婚制和壹夫壹妻制三種歷史形態。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與蒙昧時代相適應的,對偶婚制是與野蠻時代相適應的,以通奸和賣淫為補充的壹夫壹妻制是與文明時代相適應的。”另外,恩格斯還對未來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學的預見,斷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消滅後,必將出現與新的時代相適應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壹夫壹妻制的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