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壹個五年計劃從1953年開始的。為了把我國從落後的農業國變為先進的工業國,從1953年到1957年,我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壹個五年計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 面對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新階段的形勢和任務,必須堅持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進壹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確保社會穩定。“十五”期間要突出貫徹以下重要指導方針:
堅持把發展作為主題。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要認清世界經濟發展趨勢,增強緊迫感和憂患意識,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動搖。繼續實行擴大內需的方針,在堅持速度與效益相統壹的基礎上,抓住機遇,加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