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產權利包括物權、債權、繼承權,以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利。財產權包括物權與債權兩大類。
2、物權性財產權利包括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地役權、礦業權、漁業權等,債權性財產權,比如損害賠償權等。
3、財產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財產權利具體指:
1、占有權,指個人或組織對財產享有占有的權利,包括實際占有和法律占有;
2、使用權,指個人或組織對財產使用的權利,包括物的使用權和使用價值的權利;
3、收益權,指個人或組織對財產所得收益的權利,包括物質收益和精神收益;
4、處分權,指個人或組織對財產處分的權利,包括出售、贈與、轉讓、抵押、租賃、擔保等權利;
5、調整權,指個人或組織對財產狀況進行調整的權利,包括改建、修繕、改造等權利。
個人財產隱私權包括: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電話等秘密的權利,未經其許可,不得加以刺探、公開或轉播。
2、公民的個人活動,尤其是在住宅內的活動不受監視、監聽、窺視,但依法監視居住者除外。
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窺視或者騷擾。
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幹擾、窺視、調查或公開。
5、公民的儲蓄、財產狀況不得非法調查或公布,但是依法需要公布財產狀況者除外。
6、公民的通信、日記和其他私人文件(包括儲存於計算機內的私人信息)不得刺探或公開,公民的個人數據不得非法搜集、傳輸、處理和利用。
7、公民的社會關系,包括親屬關系、朋友關系等,不得非法調查或公開。
綜上所述,通常情況下,財產權都包括以上的內容。財產權是壹種重要的民事權利,對於個人和社會的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