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河南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工作且與用人單位(含河南域內註冊的省外分支機構)簽訂了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以及委托評審的中央駐豫單位專業技術人員。
2、各職稱系列對申報人學歷只作基本要求,不具備規定學歷但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可按學歷破格申報。除涉及公***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專業外,從事專業與所學專業不壹致的,允許按照本人長期從事專業申報職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技工院校教師相近專業轉換職稱系列的,不再轉評,可按申報專業業績要求直接申報評審高壹級別職稱。非全日制學歷與全日制學歷、職業院校畢業生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照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相應系列職稱。
3、自由職業者通過當地行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人事檔案所存放的人事代理機構申報職稱。自由職業者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提供兜底服務,確保自由職業者的職稱申報權益。新文藝群體從業人員中沒有工作單位的,也可通過所在文聯協會申報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