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結婚應該準備的東西主要包括:
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帶齊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按程序進行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壹)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