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速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行驶 超过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记12分;
2、驾驶校车、 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记9分。
扣6分的情况有哪些< /p>
扣6分的情况如下:
1、驾驶载货汽车装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 驾车运输装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3、驾车运输危险化学品,须批准进入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
4、驾驶操作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八条
摩托车后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轮椅后驾驶人的;
< p>(二)造成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三)使用格式化、变造的工具号牌、行驶证、驾驶 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量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驾驶其他工具行驶超过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上驾驶工具 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并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