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計委根據國務院授權,指定《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為發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的媒介。其中,依法必須招標的國際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應在《中國日報》發布。”
②根據國家發改委“關於《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適應電子化招標投標發展趨勢,規範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和中標候選人公示等信息發布行為,保證各類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平等、便捷、準確地獲取招標信息,我們對原《招標公告發布暫行辦法》(國家發展計劃委令第4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定:“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應當在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或者項目所在地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核驗發布。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對本地區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公告和公示信息發布媒介另有規定的,前述信息在本地區指定發布媒介核驗發布後,指定發布媒介應當同步交互至本地區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或者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發布”
所以,目前招標公告國家指定的報刊和網站是:《中國日報》、《中國經濟導報》、《中國建設報》、《中國采購與招標網》()。今後,省級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或者國家電子招標投標公***服務平臺是國家指定媒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