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小场所”:
1、小档口:建筑面积在300_以下具有销售、服务性质的商店、营业性饮食店、汽车修理店、洗衣店、电器维修店、美容美发店(且院)等场所。
2、小作坊: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每层建筑面积在250㎡以下,具有加工、生产、制造产权的场所(含配套的仓库、办公、值班住宿等场所)。
3、小型娱乐场所:建筑面积在200_以下的具有休闲、娱乐功能的酒吧、茶艺馆、沐足屋、棋室牌(含麻将房)、桌球室等场所。
:这些场所建筑设计不规范。经营、储存与住宿场所无防火隔离,防火分区不够,建筑及装修材料耐火等级低,疏散楼梯数量及形式不符合要求,房间窗户安装有防盗铁窗,人员疏散楼梯体积较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这些场所组织和制度不搭建。“三合一”建筑的集中区域产权、经营权为多人拥有,又无正规的物业管理,相应的管理规定和业主范围不严格,责任划分不到位,给消防安全的排查治理工作增加了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