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機構名稱為北京光華慈善基金會;
2. 本機構為非營利公益機構,不為任何人牟取個人利益。旨在服務公眾及公益慈善事業;
3. 本機構致力於為弱勢群體促進和提供教育機會,為老年人提供居所和關愛,為院校提供獎學金,以及為公益慈善活動提供支持;
4. 本機構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北京市民政局,業務主管單位是北京市民政局;
5. 北京民政信息網於2005年4月13日公示北京光華慈善基金會成立;
6. 本機構的資產貢獻於公益慈善事業,不能撤回,本機構任何部份的凈收入或資產不會對任何董事、職員、機構成員或任何個人產生利益;
7. 如本機構解散或結束,資產在註銷後,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規定的捐贈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8. 本機構不涉及政治宣傳或企圖影響立法的活動,本機構也不代表任何公眾機構候選人參與或幹預任何政治運動(包括印發言論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