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上級黨組織上報申請建立黨支部的請示。請示的內容應包括建立單位的工作性質、人員數量等簡要情況,現有正式黨員、預備黨員的數量,建立黨支部的依據和理由,以及黨支部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和委員設置方案等。
2. 上級黨組織批準建立黨支部後,召開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產生支部委員會。
3. 選舉產生的黨支部委員會,召開第壹次支部委員會議,對經上級黨組織同意的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進行選舉,並對委員進行分工。如果黨員人數較少,可只設書記,也可以設正、副書記。
4. 向上級黨組織上報選舉結果的報告。報告主要內容包括:支部黨員大會選舉結果,黨支部委員會選舉結果以及黨支部委員的分工情況。
5. 上級黨組織批復後,企業黨支部正式成立。
需要註意的是,成立黨支部需要壹定數量的黨員,如果公司沒有黨員,則需要通過吸納黨員或者與其他企業或組織聯合成立黨支部等方式來滿足條件。同時,成立黨支部還需要遵循相關的制度和程序,確保選舉和成立過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