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壹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壹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 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 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誌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壹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壹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貨物出口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壹落實。
五、包裝
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七、裝船
在出口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壹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壹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國際集裝箱進口業務流程
貨主委托—報價—接受委托—索要單據—換單—報驗—報關—提貨—結算—返還單據
1、貨主委托:確認委托事項
2、報價:當貨主預委托我公司為其進口貨辦理代運業務後,我們要根據貨類、貨量、貨物流向、運輸方式等核算出費用標準。
3、接受委托:對於比較大的業務或長期的業務,最好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對於比較小的業務用傳真確認即可。
4、索要單據:業務談妥後,我們要及時的向貨主索要報關報驗等所需全部單據,提單、發票、裝箱單、合同、報關報驗委托書是最基本的單據,根據海關、商檢對不同貨物的監管要求,還需要貨主提供如:包裝證明、許可證、原產地證、重量證明、品質證明、免稅證明、機電證明、信用證付款憑單、進口代理協議等等。
5、換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處換取提貨單。
6、報驗:是指申請人按照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向檢驗檢疫機構報請檢驗檢疫工作的手續。
7、報關是指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進口貨物時,在海關規定的期限
內,申請海關審查放行,並對所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
8、提貨:海關放行後並交完港口箱站等所有費用,辦完提貨手續,接著就要安排發運工作。
9、結算:要按合同或傳真確認的費用標準,及時與貨主進行結算。如果可能
的話,最好能事先收取備用金。
10、寄送單據:結算完畢後,要及時將海關或商檢退回或出具的有關單證寄送貨主,以備貨主核銷付匯用。用快件寄出的,要在快件上註明文件種類、份數,將留底聯保存備查。派人送交的文件,要做好簽收工作。重要文件要復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