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壹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我給大家整理了關於出口cif流程,希望妳們喜歡!
出口cif流程(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賣方必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壹切風險,直至貨物在目的港越過船舷為止)
出口貨物的流程主要包括:訂立合同,買方開立信用證,租船訂
艙,備貨,辦理貨運保險,商檢,報關,裝船換取提單,辦理海上運輸保險,到開證行結匯。
訂立合同
按照國際慣例,進口商同出口商的談判過程壹般包括發價、還價、接受幾個
階段。
發價(Offer),又叫發盤,是指貿易雙方中壹方向另壹方提出壹定的交易條件,並表示願意根據此條件達成交易、簽訂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的壹種表示。發價壹般由賣方發出,內容包括達成交易的主要條件,如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等。
貿易壹方接到另壹方的發價後,如果不完全同意發價的內容,則向另壹方提出對該項發價的修改建議或新的限制性條件的口頭或書面的表示,叫還價(Counter Offer)。還價是對原發價的拒絕,是壹項新的發價,因此原發價人可以就此停止繼續洽商。
接受發價的壹方如果無條件接受發價的全部內容,並向發價方作出願意簽訂合同的口頭或書面的表示,就構成接受(Acceptance)。
貿易雙方經過談判協商,對交易內容達成壹致意見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壹般要簽訂《購貨合同》,以書面形式將其確定下來,經雙方簽字,各執壹份。 註意事項;
1對買方進行信譽調查
2裝運期確定公司有足夠的備貨時間,在此期間能否租船訂船艙,貨物的性質
3裝運港和目的港明確港口的地理位置,是否有季節性
查收買家信用證
買家開立信用證後,賣方應盡快對信用證進行查收,認真審核信用證中的各項條款(信用證有效期,裝運期,裝運港,目的港,結匯日期,尤其註意壹些特殊條款,如是否可以分批裝運,轉船)
備貨 辦理陸運保險
備貨工作就是根據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證的中有關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包裝等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準備好應交的出口貨物。
賣家應按出口貨物交貨裝運的先後,分輕重緩急,抓緊備貨。如供貨部門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出口合同的要求,還需進行加工,挑選,整理。
在這同時,還需辦理陸運保險(要結合貨物的性質,種類辦理保險),即倉庫至裝運港期間的貨物保險。
租船訂艙
按CIF合同條款,租船訂艙,運費應由賣方負責,如賣方租船困難,可以叫買家幫助租船。
根據貨物的性質,數量租船方式可分為班輪運輸,定程租船,定期租船,航次期
租,光船租船,包運租船。
租船合同的內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稱,船名,船籍,船級,載貨重量,容積,貨名,裝運港目的港,受載期限,運費,滯期費和速遣費以及相關事項。 註意事項;
1貨名,數量重量,尺碼,包裝,件數要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
2貴重物品要列明其售價。
3租船訂艙聯系單的內容必須要與貿易合同壹致。
4危險品要標註危險品的性質。
5對滯期費和速遣費的說明。
6在合同應寫明裝卸費用由誰承擔。
貨物商檢
對於法定檢驗的進口貨物,必須向卸貨地或到達地的商檢機構報驗未經檢驗的貨物,不準銷售和使用,為了在規定時效內對外提出索賠,凡屬下列情況的貨物,均應在卸貨港口就地報驗,(1)合同訂明須在卸貨港檢驗的貨物;(2)貨到檢驗合格後付款的(3)合同規定的索賠期限很短的貨物;(4)卸貨時已發現殘損,短少或有異狀的貨物。如無上述情況,而用貨單位不在港口的,可將貨物轉運至用貨單位所在地,由其自選驗收,驗收中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請當地商檢機構出具檢驗證明,以便在索賠有效期內對外提出索賠 商檢的程序;
1、商檢機構受理報驗
首先由報驗人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並提供有關的單證和資料,如外貿合同、信用證、廠檢結果單正本等;商檢機構在審查上述單證符合要求後,受理該批商品的報驗;如發現有不合要求者,可要求申請人補充或修改有關條款。
2、抽樣
由商檢機構派員主持進行,根據不同的貨物形態,采取隨機取樣方式抽取樣品。報驗人應提供存貨地點情況,並配合商檢人員做好抽樣工作。 [1]
3、檢驗
檢驗部門可以使用從感觀到化學分析、儀器分析等各種技術手段,對出口商品進行檢驗,檢驗的形式有商檢自驗、***同檢驗、駐廠檢驗和產地檢驗。
4、簽發證書
商檢機構對檢驗合格的商品簽發檢驗證書,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出口企業在取得檢驗證書或放行通知單後,在規定的有效期內報運出口。
貨物集港
洽妥船舶或或艙位後,貨方或其代理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符合裝船條件的出口貨物發運到港區指定的倉庫或貨場,以待裝船。
出口報關
進出口貨物的申報 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在貨物進出口時,應在海關規定的期限內,按海關規定的格式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隨附有關的貨運、商業單據,同時提供批準貨物進出口的證件,向海關申報。除海關總署特準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報關的主要單證有以下幾種: 進貨物報關單。壹般填寫壹式二份(北京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為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準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壹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在出口通關過程中,準備全套完整而正確的報關單據是關鍵的。
基本的報關單據包括:
正本商業發票(INVOICE)、正本裝箱單(PACKING LIST)、副本合同(也可稱作 形式發票或售貨確認書)、報關單、副本委托報關協議、正本核銷單。
(各類常見報關單證樣本見左欄)
根據海關對出口商品的監管條件,還須提供相應證明,如商檢證、產地證、熏蒸證等。
對基本單據的繕制與審核,要重視以下幾點:
第壹,單據的內容必須齊全。
商業發票中需要顯示的項目有:發票號、合同號、日期、買方公司名稱、起運港、目的港、嘜頭、品名、數量、單價、總價等內容,各個項目的內容必須相互符合。裝箱單中,除單價、總價不必顯示外,其余各項與發票相同。另外,還有包裝件數、毛重、凈重、尺碼(即體積),正本單據不允許塗改。
第二,各種單據的內容必須相互符合,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
單據應盡早寄至代理報關單位,以便整理審核,最晚不遲於集港前兩天寄到,若單據不能按時寄到或正本單據出現問題,又急於通關,壹般情況下,先用傳真件副本代替,由報關員?打保?報關,隨後補上正本單據。
第三,填制報關單。
根據報關單的格式,提供的相應內容,由報關員錄入,通過海關EDI系統傳輸。數據 壹定要準確,要與其它各單嚴格相符。否則會影響核銷單與報關單的返還速度。
裝船換取提單
在裝船過程中,要派人監裝,隨時掌握裝船情況和處理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對裝船過程中發生的貨損,應取得責任的簽字,並做好貨物的調換,包裝修理工作。,裝船完畢,應將大副收貨單交回承運人,換取已裝船提單。同時向買家發出裝船通知。
辦理海洋運輸保險
貨物裝船後,應及時將船名,提單號,開航日期,裝運港,目的港以及貨物的名稱 和數量等內容通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即作為辦妥投保手續,保險公司即按預約保險合同的規定對貨物負自動承保的責任(目前為了簡化手續和防止漏保現象,壹般采用預約保險辦法,責任方與保險公司簽訂貨物與月保險合同) 註意事項;
1根據貨物的性質和特點選擇保險的險別。
2依據商品的包裝選擇險別。
3根據運輸路線,港口選擇險別。
4貨物的殘損規律。
5國際政治局勢。
6了解保險的承保範圍
結匯
換取海運提單後,準備好信用證所需單據(商業票據,運輸單據,保險單,原產地證明,檢驗證書等),盡快到買家信用證開立行議付,結算。
註意事項;
1備齊所需單據。
2必須在裝運期21天前向銀行提交單據,最遲不得晚於信用證到期日。
CIF註意事項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按CIF術語成交,雖然由賣方安排貨物運輸和辦理貨運保險,但賣方並不承擔保證把貨送到約定目的港的義務,因為CIF是屬於裝運交貨的術語,而不是目的港交貨的術語,也就是說CIF不是?到岸價? 。
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被裝上承運人船舶時即完成交貨。
CIF通常是指FOB+運費+保險費。
C&F(CFR)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運費,後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稱,也就是說運費要算到目的港,責任也止到裝貨港。
C&F(CFR)通常是指FOB+運費。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因此,由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買方應註意到,CIF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