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制裁罰款、拘留的適用
(壹)、依法適用。
(二)、控制適用的範圍。民事罰款、拘留的適用是壹項實踐性很強的工作,它僅適用少部分民事案件中,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從嚴控制,只對特定的對象采用,不能任意擴大。
(三)、處罰應與其民事違法程度相適當。人民法院適用民事制裁的罰款、拘留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到與違法行為相當,使罰款、拘留的限度與違法行為適當,要恰如其分,不枉不縱。民事制裁罰款、拘留不是對任何民事違法行為都采取,只對那此法律有規定,具有嚴重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尚不足以懲戒其嚴重違法行為的當事人采取,對“嚴重”的理解,壹般要以違法行為人的動機、情節、後果進行綜合考慮。如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被告故意致原告輕傷,被告只對醫療等費用賠償,被告也未受到治安處罰,而賠償對被告的行為又不能予以懲戒,在此,人民法院在訴訟過程中發現被告無故傷人,造成他人輕傷這壹嚴重情節,可以對被告進行民事制裁,予以罰款或拘留。這將有利於嚴肅執法,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神聖,使違法行為得到其應有的懲戒。
民事制裁是壹些人違反民法的時候受到的處罰和裁決,壹般可以通過罰款、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執行,通常勞動制裁就是這樣的,使用最多的就是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壹)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