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企业是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合称,泛指具有外商投资成分的企业。
三资企业是经我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我国相关法规,开展某种经营活动,由规定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境外投资方与我国投资方***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其中,中外合资企业,即中外合资企业。其主要特点是合资,资指的是资本,通常以货币作为体现,中方股东与外方股东***同出资成立的企业,即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通常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和独立的财产。
三资企业法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和《外资企业法》三个部分内容,主要针对含外资企业。目前已不适用,否则三资企业没有法律特别规定。
三资企业的特点:
1、合资企业按合同规定股权,但只有出资证明书,不发行股票。因此,不同国外的股份公司出现控股问题,谁在公司占有的股份多,谁就控制有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2、国外规定外国投资者只能占股49%以下,本国投资必须占51%以上。而中国的规定相反。对外商合资企业的股份,只规定下限为25%,文中没有明确规定上限。
3、注册资本与投资省有一定比例要求。注册资本要相当于投资省的70%且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内不得减少,对全营各方的认缴资本不负还本付息责任。